一 、 招 生 计 划 及 专 业 ( 方 向 )
2019 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 484 名,学制四年。
(二)以上计划(含分省计划)均为各专业(方向)拟招生计划数,分省招生专业(方向)根据生源专业 考试实际情况确定各地区招生计划。最后以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批准计划数为准。
(三)除新疆预科转入、上海春招及普通类“一本”批次招生专业以外,不作分省计划的专业(方向)全 国统招,文理兼收;表演(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剧)在拟招生地区范围内,文理兼收。
(四)表演(戏剧影视)、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各有 6 个计划用于上海市春季考试招生;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有 5 个计划用于“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报考。
(五)表演(京剧)拟招收行当如下:老生 3 名、小生 3 名、武生 3 名、青衣 5 名、花旦 2 名、武旦 2 名、
刀马旦 2 名、老旦 2 名、花脸 2 名、武净 2 名、文丑 2 名、武丑 2 名,名额划分按当年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六)表演(戏曲音乐)拟招收乐器种类如下:京胡 3 名、京二胡 2 名、月琴 2 名、三弦 2 名、板鼓 2 名、
打击乐 3 名、民二胡 2 名、琵琶 2 名、扬琴 2 名、古筝 2 名、笛子 2 名、笙 1 名,名额划分按当年报考情 况适当调整。
(七)内蒙古委培生单独组织校考,报考对象限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 春族考生,报名及考试安排详见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网“2019 年上海戏剧学院招收内蒙古委培生考试办法”。
二、 报 考 条 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阶段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者。
(二)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标准,两眼裸眼视力一
般不低于 0.8。
(三)舞蹈表演专业年龄限在 21 周岁以下(1998 年 9 月 1 日后出生)。
(四)符合各省市高考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需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后,方可报考。入学后保留军籍,毕 业后由原选送单位负责分配就业。
(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中专(职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中专(职校)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 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校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其他不符合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报考规定的学生。 在招生考试中发现有以上情况者,校考成绩无效,并取消后续专业考试、录取资格。
三 、 网 上 报 名
(一)报名流程
1 .我校艺术类校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上海戏剧学院 2019 年本科 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及要求。误填、错填报名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 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名网址: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网 http://zs.sta.edu.cn/ 3.报名时间:2019 年 1 月 3 日起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每天 9:00-19:00)。
4.网上报名流程: 第一步:考生进行注册,完成信息填写与确认,信息确认后无法修改; 第二步:上传照片,免冠正面证件照,纯色背景; 第三步:选择报考专业(方向)及考试时间; 第四步:网上缴费,支付完成后无法更改报考专业方向及考试时间;
第五步: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见招生网相关公告)。
5.报考费:初试 100 元,复试 100 元,三试 100 元,报名完毕,一律不退报考费。考生选择考试时间
后,须于 30 分钟内完成网上缴费,如未及时完成缴费步骤,需重新选择考试时间。
(二)报名须知 1.考生应了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考生专业与高考的报名办法,并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
构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报名和相关专业的统考,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我校的录取规则进行后续招生环节。 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可不参加本省艺术类统考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
2.2019 年上海市春季考试招生、“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奖者招生、艺术管理、戏剧学专业 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3.2019 年 1 月网上报名期间,每名考生在我校限报 3 个专业(方向),其中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 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限 报 2 个。
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与化 妆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素描、色彩画、命题创作”科目统一考试。
5.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两个专业初、复试统一考试,三试分别面试。
四、专 业 考 试
(一)各专业(方向)考试日期及地点:
(二)考试科目和内容:
(一)校考成绩查询
五、校考成绩查询及录取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各专业考试的结果将于 2019 年 4 月中旬在我校招生网“快讯公告”板块公布, 考生也可通过招生网内报名系统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专业合格的考生可自行下载“专业合格证”,专业考 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
(二)录取办法 专业合格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各专业(方向)
按以下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高考原始文化成绩÷本省市普通类一本线×750。
报考专业(方向)有语文单科要求的,必须达到单科要求)。若达“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考生 超出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则仍依据该专业录取办法进行录取。(三)录取相关情况说明 1.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如所
2.关于“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
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合并的省市,“一本线”视为当年该省市的本科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分 数线;浙江省的“一本线”视为当年“普通类一段线”。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其他规定的,按新规定执 行。
3.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若所在高考省份有艺术类各科类分数线要求,须在取得合格资格的统考科 类中达到报考专业所对应科类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4.山西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分数线参照山西省本科艺术类第一批分数线;湖南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分数线 参照该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65%。
5.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如江苏、新疆等),“一本线” 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线为准,未给定参考分数线的省份,则参考分数线=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普通 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一本线。
6.各专业(方向)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任一单科或项目不得缺考或零分。
7.关于计划科类:表演(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剧)按教育部批准的分省市计划录取,各专业(方向) 内不分文理,统一排序、计划共用。其他校考专业(方向)不分文理,全国统招。
8.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方向)合格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结合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9.在各专业录取原则基础上,若遇专业成绩或“合成分”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的,则依次、 逐项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语文、外语、数学 科目均折算成 150 分制。
10.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我 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六、注 意 事 项
(一)每学年学费 10,000 元,如有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新标准收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表演(京剧)和表演(戏曲音乐)专业学生按上海市政府关于京昆专业助学奖学金的 文件精神免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按规定另行缴纳。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的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 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三)新生入学后实行专业甄别制,不合格者,予以退学处理,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四)我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受奖面可占全日制本科学生的 50%左右,具体评定规则以《上海戏剧学院 学生手册》为准。
(五)上海生源原则上实行走读制。
七、外籍、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考须知
(一)《上海戏剧学院 2019 年华侨及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简章》另见我校招生网。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考 我校,应符合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的报考条件,按要求办 理报名并参加华侨及港澳台“联招考试”。专业考试的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科目均按照本简章执行。
(二)华侨及港澳台考生的专业成绩单独排序,文化课合格线执行联招办划定的当年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 分数线,根据考生的联招成绩、专业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华侨及港澳台联合招生办公室如有其他规 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上海戏剧学院 2019 年外国本科生招生简章》另见我校招生网。符合报考条件的外籍考生网上报名
后,请在 2019 年 1 月 31 日前将本人护照或身份证件、学历证明、HSK 成绩证明(等级须达到 4 级及以上,
成绩须达到 220 分及以上)的扫描件发邮件至我校国际交流中心(HSK 成绩证明最晚可于 6 月进行验证), 非中文或英文的学历证明需同时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加盖颁证学校公章(邮箱:sta_international@163.com, 电话 0086-21-62498896)。进入终试的考生请带以上材料原件至国际交流中心校验信息(地址:华山路 630
号仲彝楼 2 号门 208 室)。
(四)外籍考生若进入终试并完成所有考试科目,可视为专业合格。通过相关资格审核,即可录取。外籍 考生的专业成绩单独排序。
八、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华山路校区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 630 号 ;邮政编码:200040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 355 号;邮政编码:200040
招办电话:(021) 62488077 监督电话:(021) 62495375
招生网: http://zs.sta.edu.cn E-mail: shxjzsb@126.com 公 交 车:548、113、48(华山路校门)
71、57、01、37、838、62(延安西路校门) 轨道交通:地铁 2 号线、7 号线到静安寺站下车,往西走约 10 分钟。
地铁 11 号线到江苏路站下车,往南走约 15 分钟。
(二)莲花路校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路 211 号(近平阳路);邮政编码:201102 公 交 车:122、729、867、946、700、747
轨道交通:地铁 1 号线到莲花路站下车,往北走约 10 分钟。
(三)虹桥路校区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674 号(近水城路);邮政编码:200335 公 交 车:519、700、757、827、941
轨道交通:地铁 10 号线到水城路站下车